2024年2月,融安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及上级院部署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紧紧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着眼于是否存在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深入融安县大良镇、潭头乡、沙子乡、桥板乡等地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实地查看,向周边居民了解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并从融安县政协委员提案库中挖掘相关线索,经调查,该县石门水库灌区干渠存在严重淤堵和多处损坏严重制约了灌区内高标准农田农业生产。
(▲整改前)
石门水库灌区干渠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长达30多公里,灌溉大良镇和潭头乡的农田接近6万亩其中大部分已建设为高标准农田。该干渠最近一次大修时间为2006-2007年,干渠由于年久失修和管理不到位,干渠中下游灌溉功能受到极大限制。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与提出提案政协委员共同到实地进行核实,并于2024年3月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实现政协委员的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作为今年该县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的首例。实现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法律监督共同发力,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请400多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整条干渠进行清淤和维修,目前已经整改完成。
此外该院还发现高标准农田中还存在危害性外来物种入侵和“非粮化”问题,下一步将与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沟通督促整治。继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为促进高标准农田的高质量建设,该院与政协委员持续跟踪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并通过县政协与该院建立的《融安县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这一机制,将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办案有效结合,更好地凝聚民意、解决问题,为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