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近年来全市首例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衍生的洗钱犯罪案件,具有典型性和现实指导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洗钱已经通过各种方式渗透社会生活,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威胁,检察机关对洗钱类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本案由城中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韩冬、检察官助理刘波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在庭审中运用PPT示证,清晰直观地展现了全案证据情况,用语规范、条理清晰。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向旁听人员开展释法说理,阐明了洗钱类犯罪的危害,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的决心和对危害经济发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何海丹召集全体观摩人员,对庭审情况进行交流评议。各基层院代表对公诉人庭审礼仪、庭审技巧、庭审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在文书制作规范性、法庭讯问针对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是适应新时代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提供相互学习交流平台的重要举措。参加观摩的干警纷纷表示要认真总结分析经验,以听促学、以议代训,打牢基础、补齐短板,达到“在观摩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的目的。
针对洗钱类犯罪案件,欧洲杯投注_欧洲杯预选赛-网站下载: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经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建立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联合工作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检察官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供稿:市院第三检察部